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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張中昌╱台北報導】
現代人因為生活習慣改變,導致癌症發生率年年升高,壽險業者提醒,若在添購防癌險時,在選擇上有2大注意之處必須留意,首先是給付方式,其次則要留意保障年期,避免日後請領時發生爭議。
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布最新「癌症登記報告」,新發人數突破9萬人大關,平均每5分48秒就有1人罹癌,其中大腸癌短短一年就增加1,552人,成長幅度12.4%,而罹患子宮體癌的女性,也在一年之內上升16.1%。
南山人壽資深副總王瑜華觀察,多數人對防癌險都認為「有買就好」,通常是搭配醫療險再多買1~2個單位的防癌險,較少思考將來一旦不幸罹癌,理賠是否足敷使用。
她指出,現在醫療科技發達,癌症已轉變為可治療控制的長期疾病,使得醫療費用也相當驚人,像自費標靶藥物,每年藥費就會是龐大負擔。王瑜華表示,目前在防癌險在選擇上,有2大注意事項,以給付方式來說,通常可分為「療程給付型」、「整筆給付型」,前者能支應一般癌症手術、住院、化療、重置等長期治癌費用,是過去民眾打造防癌保障的基本款。
可是罹癌初期通常需要一筆足夠金額做緊急應變,民眾最好多管齊下,以「療程給付型」搭配確定罹癌後一次給付的「整筆給付型」,再附加實支實付醫療附約以支應雜費支出,除能安心治療外,還能兼顧家庭負擔。
另外,還要留意保障年期。防癌險也有分「定期」和「終身」,定期險雖然保費較便宜,但保障只到一定年齡就會終止,隨著國人平均餘命逐年增加,未來曝露在罹癌風險的機會也相對增高,加上年老後收入和體力都顯著降低,若一旦不幸罹癌,反而沒有保險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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