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「藥命」:強加把關─「拒讓藥廠利益壓倒社福」

策劃、編譯■李威撰

藥物無法申請專利,究竟是減少藥物研發的誘因,對公共衛生造成反效果;還是降低藥物取得的成本,對公共衛生產生助益?

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提格里茲(Joseph Stiglitz)與麻州大學經濟學教授賈亞達夫(Arjun Jayadev)在《評論彙編》(Project Syndicate)上指出,智慧財產權的過分保護,對社褔帶來衝擊。壟斷雖有助於創新,但卻也付出極大代價,不僅增加消費者支出、甚至剝奪民眾使用救命藥物的權利。

印度素有「發展中世界的藥局」之稱,西普拉(Cipla)等學名藥廠生產的抗逆轉錄病毒藥物,大幅減少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的愛滋治療成本,比起10年的藥物支出足足減少了99%。

■ 年僅12歲的癌症病童,坐在醫院外搭建的臨時收容所裡,圖攝於2013年4月2日。(圖文/路透)

去年3月以前,申請專利的治療肝癌藥物蕾莎瓦(Sorafenib),在印度的價格是1個月新台幣16萬。後來,印度政府不顧專利保護,為確保民眾能取得藥物,強制開放其他藥廠可生產相同藥物。此舉將蕾莎瓦的價格削減了97%,每個月的費用降至新台幣3,800元左右。

提格里茲與賈亞達夫指出,先進工業化國家在早期發展階段,經濟高成長的同時,由於較少受到智慧財產權的掣肘,因而享有較多社會福利。現今發展中國家,要求的也是同樣的路線。

過去20年,西方藥廠極力遊說政府採取更廣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,結果藥廠許多專利重疊,亦導致發展中國家難以與其競爭。提格里茲與賈亞達夫認為,印度猶如一股逆流,平衡藥廠利益壓倒社會福利的失衡現象。無論從經濟面及社會政策面衡量,印度的決策都是明智之舉。

我說: 對袂 救人的藥有專利 那只能救富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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